•林子隆弟兄见证集•

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经历(四)

四 又一次十年徒刑

 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,因信仍有指望(罗四18上)。

  我虽行在患难中,你必将我救活(诗一三八7上)。

  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见耶和华的恩惠,就早已丧胆了(诗二七13)。

  以上两次都是短期的拘禁,一九八三年我又有一次较长期的磨炼。一九八〇年以前,国内外信徒很少有交通。国家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后,国外的信徒才与我们有接触。他们送给我们许多圣经和台湾福音书房出版的书籍。又因为我们跟随圣灵的水流走恢复的路,逼迫就接踵而来。

 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四日,我召集了一次福清的同工聚会。聚会那天早晨我身体不适,泻了几次肚子,我的妻子劝我,既然有拦阻就不要去。但我想,我召集的聚会,我自己反而不去,怎么行呢?即使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也要去。这天上午和下午聚了会,晚上他们就来了,我就又一次被捕了。

  这次聚会,共有十九个人被捕,其中有两位姊妹。次日清晨他们将我送到县看守所,其余十八位弟兄姊妹被送到县拘留所。我初进看守所时,里面犯人不多,过了一个月,全国严打开始,看守所就关满了犯人;我的号房里就有十个被判死刑的犯人关在一起,我趁机向他们传了福音。

  有一位江阴的青年,犯了强奸罪被判处死刑。我对他说,“你的肉体没有希望了,要求灵魂得救。主耶稣是救主,你向祂悔改认罪,求告祂的名,祂要救你灵魂到天家。”他说,“我母亲是信主的,她会为我祷告。”我说,“你母亲为你祷告,不如你自己向主祷告。”他听了,立刻闭起眼睛向主祈求,愿主因他的信拯救他。另有一位高山沙埔的青年,因奸淫多名妇女被判处死刑。我与他谈话时,他说,“我的家还是一个聚会点呢,常常聚会。我的母亲很热心爱主。可惜我不信主,以至于今日。”我就劝他信主,求灵魂得救,我还教他在临刑时要怎样祷告。行刑那天早晨,干部进来叫他的名字,他站了起来,我用眼神示意他要记住临刑时怎么祷告,他看着我并向我点了点头。愿主因他的求告接收他的灵魂。

  有一天,一个东瀚的死刑犯忽然唱道:“主说,‘看那,这三年来,果子竟找不着!不如把它砍掉了罢,何必白占地土!’”我听了很希奇,马上问他:“你怎么会唱这首诗?这还是我写的呢!”他答道:“是我老婆教我唱的,她信主信得很好。”我就趁这个机会劝他信主,以求将来灵魂能和他的妻子在一起。他很快就信了主。

  有一位龙田西坑的死刑犯,他是因盗窃罪第三次被捕而被判死刑的。我把福音介绍给他时,对他说,“我也是第三次被捕,而且是政治犯,也极有可能像你一样被判死刑。”他马上说,“你不会,你不会,因为你是信主作好事,上帝会保佑你的。”后来我真的只被判了十年刑。

  他们当中有七个人表示愿意相信主,但愿主也凭应许记念并拯救他们!

  第二年八月法院开庭那天,福清各地的许多信徒来到法庭里,要见我的面。我在法庭上发言说,“我所作的一切,只是为主。我一个人受苦不要紧,我只盼望弟兄姊妹们能更热心爱主,爱教会,追求生命的长进。政府判我刑;我不怨恨,我认为这是神所安排给我的道路,我愿意顺服。”当我说话的时候,在下面的弟兄姊妹有的说“阿们”,有的受感流泪。开完庭,当我要被押回看守所时,许多弟兄姊妹追着车子跑,大声哭着、喊着向我招手,当时的情景真是让人感动!许多围观的群众都很惊讶,像我这样一个老人,有什么能使法庭这么轰动呢?神实在是彰显了祂的荣耀,让我看见了弟兄姊妹们的爱。

  一个月后,我被判刑。这次我被判的所谓“罪状”也有四条:一、一九八二年我写了有关高由召、李春发、郑文球等弟兄的三篇文章,颂扬他们一生的爱主事迹;二、香港余洁麟弟兄来国内访问,我在福州与他有一次交通;三、尚干的一位弟兄翻印了“圣殿与圣城的恢复”一书,书被说是由我提供的;四、福鼎的一位王弟兄在福清一次聚会中讲了一句不满“三自”的话,因我曾参加此次聚会,这句话的责任也算在我的身上。那段时间,正值严打时期,政府判刑极重,特别是多次犯罪的都要判死刑。与我同关在一个号房里,被判死刑的就有十人之多。我被列为政治犯,又是第三次被捕,好多人认为我也有被判死刑的可能。我自己也作好了准备,甚至连遗嘱都写好了。但是感谢主,我只被判了十年徒刑。

  关在看守所一年多的时间里,我只写了两首诗。我想起保罗在罗十四8写道:“我们若活着,是向主活;若死了,是向主死。所以我们或活或死,总是主的人。”我于是写下“生死皆为主”,原词如下:

  一 生为主生,

  死为主死,

  生死都是主的人。

  不计苦乐,

  不计得失,

  但求满足主的心。

  二 不看环境,

  不看自己,

  眼目专一仰望神;

  愿处卑微,

  愿站死地,

  但求主旨早得成。

  三 所有经历,

  所有遭遇,

  无非教我认识神;

  祂必成全诚实应许,

  从不辜负信靠人。

  四 我心所望,

  我心所求,

  是主加增我减少;

  求祂的灵将我浸透,

  从我彰显祂荣耀。

  五 无须叹息,

  无须流泪,

  因祂是我的安慰;

  祂的作为何等奇伟,

  我心对祂永感佩。

  六 应当赞美,

  应当歌唱,

  有祂也就有指望;

  靠祂喜乐,

  靠祂刚强,

  祂在宝座永为王。

  (“路中人之诗”六二首。)

  有一次,我想到倪弟兄在“默想葡萄一生”那首诗的末尾曾经补上一节:“估量生命原则,以失不是以得;不视酒饮几多,乃视酒倾几何;因为爱的最大能力,乃是在于爱的舍弃,谁苦受得最深,最有,可以给人。”于是我写了“愿能有爱的舍弃”这首诗。头两句“我今不求人的怜恤,但愿我能怜恤人;我今不求人的同情,但愿我能同情人。”是圣法兰西的祷词。我很喜欢这一首诗,诗的全文如下:

  一 我今不求人的怜恤,

  但愿我能怜恤人;

  我今不求人的同情,

  但愿我能同情人。

  能以爱心帮助别人,

  比受人助更满足;

  能以财物施舍于人,

  比受人施更有福。

  (副)当主来到地上时,

  一生所历的路程,

  不是受人的服事,

  乃是舍命服事人。

  二 主,我宁可自居低微,

  让别人能得高贵;

  主,我宁可自己受累,

  让别人能得欢慰;

  主,我愿意多经痛苦,

  让别人能得安舒;

  我也愿意受屈被负,

  让别人能享爱抚。

  三 若要成油使人尊重,

  橄榄就要受压榨;

  若要成酒使人喜乐,

  葡萄就要投入醡。

  不要成为尖利荆棘,

  把人刺痛和刺伤;

  却要结出甜美果实,

  来充多人的饥肠。

  四 要多播撒爱的种子,

  使人人和睦相亲;

  不要种下恨的根由,

  挑人人彼此争竞。

  要像黑夜一盏明灯,

  放出光把人照亮;

  不作空中一片乌云,

  使人看不见阳光。

  五 我若能有爱的舍弃,

  活着就更有意义;

  不求自己一时安逸,

  只求于人有利益。

  我若能够舍己为人,

  就不虚度此一生;

  只有活出基督生命,

  凡事才能荣耀神。

  (调用诗歌三六二首“我已与基督同钉死”;“路中人之诗”六三首。)

 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初,我被送往劳改场服刑的前一天,监狱通知我的家属前来接见。福清各乡村的弟兄姊妹得知这个消息,纷纷赶来,有极多人围集在看守所门口,他们都盼望能够再见我一面。可是监狱负责人不肯让他们进去看我,有一部分弟兄想冲进去,都被驱赶回来。最后只准许十个人进去见我。好多人只能站在看守所门口,流着泪为我祷告。这一生动场面,充分地显明了主的爱和肢体的爱!

  到了建阳,这里监狱的条件比永安和明溪的劳改场好,所以生活不像过去那么艰苦。我在监内被分配当文化教员,担任初中班的语文教学,神也给我恩典,使我教的班成绩最好。建阳县文教科派员来考试,我教的两个班全都考了及格。后来有三个干部想通过升学应试,也来找我给他们补习。在狱中我也传了一些福音,到我出狱以后,有一个管教干部还写了一封信给我,信中说,“虽然你在狱中是个犯人,但我倒从你的身上学到了一些东西,你是值得尊重的。”这荣耀要归给我们的主!

  我在建阳监狱时,福清弟兄姊妹曾来看望我。当我得知福清众教会聚会正常时,我就对他们说,“恢复的路若不是出于主,就很容易被人打垮。若是主亲手开的门,就无人能关。我们的根基若是建在磐石上,就经得起风吹、雨淋和水冲。我们的工程若是经过火还能存留,就说明我们的工程不是草、木、禾秸,而是金、银、宝石建造的。”

  我在建阳服刑的第六年,有一天和姓翁的一个犯人在一起值班。他的年纪有六十多岁,文化颇高,在狱中担任文化教员。我和他谈论到信仰的问题。我说,神如浪子的父亲,是满有爱的。不管我们堕落到什么地步,只要我们肯回到祂面前,祂都肯收纳。主耶稣是为羊舍命的好牧人,祂撇下九十九只羊,历尽千辛万苦去寻找一只失迷的羊。接着我唱道:“失迷的羊,你今在那里?救主今天正在寻找你!一百只羊内中缺一只,莫非就是你?…”这首诗我还没有唱完,他就大哭起来。随后他就诚挚的对我说,“我就是一只失迷的羊。多年前我在漳州的一所银行里工作。每逢主日,我都去公会的礼拜堂作礼拜,还参加教会的唱诗班,别人都认为我是一个比较热心的基督徒。解放后,环境有了改变,我就渐渐离弃了主。今天听了你的交通和你唱的诗歌,我极为感动。我决心立刻回到主的面前悔改认罪,求主赦免我,收留我!从此我不愿再流荡,也不再失迷了!”于是我就带他一同祷告。从此以后,他的生活就有了很明显的改变。没多久,监狱领导就调他到别的中队去管理犯人图书室。主借着我能找回一只失迷的羊,我欢喜,主也欢喜!

  一九九〇年监狱里又来了一个犯人,是由省看守所送来的。他姓杨,七十多岁,原为天主教的神甫,后因梵谛冈册封他为福建教区主教,被政府判了三年刑。我与他有些交通,才得知他在一九五五年天主教遭受大打击时曾被关了二十多年。我对他说,“我们都是为主受苦。”他马上答道:“我们的苦算不得什么,主耶稣替我们赎罪,钉在十字架上,祂受的苦才是真正的苦。”我看他受苦的心志那么坚强,颇受感动。

  那几年我在狱中的工作比较轻省,家属和弟兄姊妹可以来看望我,所以生活不像前一次十年刑那么困难。我因信仰问题而入狱,可是政府却将我的案情看得特别严重。别的犯人家属会见很随便,我每次会见都要报上级批准,而且还要进行监听和录音。末后一两年,诗篇二十七篇十三节:“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见耶和华的恩惠,就早已丧胆了。”给了我很大的安慰。在我服刑的几年中,难处虽有,神的恩惠却更多。我在狱中曾患有冠心病,有几次心跳很快,每分钟达一百多下。我那时向主祷告说,“主啊,你看我在地上已没有托付,你就把我召回去,我愿意顺服。你对我如果还有托付,你就医治我的疾病,并带我平安回去再为你而活。我自己没有拣选,只愿你的旨意成就在我身上。”结果神垂听我的祷告,救我脱离了生命的危险。真是如诗歌所说,“十架不会重逾祂恩典,风波不会掩蔽祂荣脸。”在监狱中,由于我的教学成绩特别突出,上级两次提请减刑,但是都未被批准。干部和犯人都为我不平。直到第三次上报,我才被减了一年半刑。过了两年又减了一年刑。就这样,神带领我过了一年又一年,刑期不觉也将届满了。

 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四日,是我刑满出狱的日子。那天,我的一个媳妇带着我的一个孙女林希平来建阳接我。同来的还有三位姊妹(家住福州的曹象玉、在建阳工作的江遵信之女江青儿和灵惠姊妹的母亲)。我先乘汽车到南平,再由南平乘火车到了福州。当晚就住在我的大女儿林静愉家中。次日一大早,我就赶到福清城关去看我的妹夫陈俊如弟兄,他患重病已卧床两年,一直渴望能等到我回来才去见主。因此,我出狱后先赶去看他。我到他家时,他躺在床上,已经不能说话。但我对他说的话,他还能听懂并点头示意。最后我祷告的时候,他还会轻声的说“阿们”。能见我一面,是他最后的心愿,主也成全了他。过了四天,他就离世到主那边去了。

  陈俊如弟兄参加过鼓岭训练,在属灵判定中,倪弟兄对他说,“你的希望比任何人都大,你的难处却比任何人都多。你若要成为好器皿,就要求主打掉你身上许多属灵的难处。”后来他在福音上被主使用。一九八〇年前后,他成为福清城关教会的负责弟兄。那几年间,在对福清全县青年信徒的培养与成全上,他和我有过密切的配搭。他是我的妹夫,年纪比我轻,却先我而去,使我失去了一个得力配搭的同工。

  这一次我服了七年零六个月刑,是我第五次入狱,第三次被判刑。我真有一个感觉,环境的压力越重,对基督徒的生命越有好处,就如橄榄若不经压榨,就不能成油。我在一九五六及一九六三年那两次的囚禁中,压力很大,生活很艰苦,十字架很重,然而我向主的心却很迫切,所以能写出许多较好的诗歌来。我这次被囚,生活条件较好,没有受饥饿,没有穿破衣服,所写的诗歌就不多。我想,我一生如果都是一帆风顺的,恐怕连一首诗歌也写不出来。神所安排的环境,都是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的。

  一九九一年一月我回到家乡后,很多弟兄姊妹来看望我,他们的爱心给了我很大的安慰。有一位弟兄写信给我,很激动地说,“一九八三年您六十七岁时被判了十年刑,我以为我不可能再见到您了!现在您竟然回来了,而且听说您的身体还健康,真是感谢主!”回想起一九七〇年,郑文球弟兄刑满回家后,他还受到了严格的管制,弟兄姊妹想去看望他也不方便。他一个人孤单无依,甚至当他病重住院,弟兄姊妹也不能去照顾他。他一心为主,为教会,多少爱心倾注在弟兄姊妹身上,而那时的环境却是那样的无情,他是那样艰难的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步。每想到此,我就不禁眼泪盈眶,心痛不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