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林子隆弟兄見證集•

第十五章 多次受苦的經歷(二)

二 第二次長期受苦的經過

義人多有苦難;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(詩三四19)。

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,我就默然不語(詩三九9)。

願被囚之人的歎息,達到你面前(詩七九11上)。

我卻不以性命為念,也不看為寶貴,只要行完我的路程,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,證明神恩惠的福音(徒二十24)。

一九五七年一月我被釋放回來之後,仍在福清城關教會裡事奉。這時福清眾教會在政治壓力下又被拉進某宗教組織。一九五七年七月,我應邀參加在上海召開的全國性基督徒聚會處的同工聚會,並在秘書處擔任記錄等工作。我在上海逗留了七個星期,見到了各省地方教會的同工,也見到倪弟兄的二姊倪閨貞姊妹和倪師母張品蕙姊妹,和她倆同桌吃飯,並有一些交通。離滬那天,倪二姊還送給我四套童裝,是給我四個孩子穿的。我回到福清不久,福建的三自會於一九五七年冬和一九五八年夏召開了兩次代表會,主要是搞反右派鬥爭,為了響應大躍進運動,接著又搞堂會大合併。福清城關的會所,被徵用作為城關衛生所,我們改在桃園裡聖公會的一間房子裡聚會。我和同工莊姊妹又被叫去參加基督教五裡橋農場所謂的勞動鍛練,每週在教會中事奉的時間非常少。看到這種情形,我就決定不作專職的教牧人員,要全家遷回漁溪。在很短的時間裡,主就為我預備了搬家費用。我一家六口,就於一九六〇年正月遷回漁溪老家,過另一種的生活。

一九六〇年實行公社化,時值國家最困難的時期,糧食奇缺。我回來後,就和我的妻子一面參加生產隊勞動,一面自己開荒種菜、種地瓜。我們倆還經常同到二三十裡遠的山上砍柴。有一次上山砍柴,在山上我妻子忽然發高燒,我不慎又跌了一跤,肋骨跌斷了一條。我們倆就在山上禱告,求主加給力量,好把這已捆好的兩擔柴挑回去。本來我們每次上山砍柴,拂曉出發,最遲下午兩三時就可回到家。那天我們倆天將晚還未到家。我二弟和弟婦怕我們出事,就提著燈籠,走了五裡路,才看見我們兩人各挑著一擔柴慢慢走回來。

雖然這樣,我仍然參加教會事奉。主也大大的祝福了我的工作,漁溪聚會的人數由十余人逐漸增加到一百餘人。一九六二年鄭文球弟兄刑滿釋放回來,與我一同配搭,加強了話語和生命的供應,漁溪教會就成為福清眾召會工作的中心。

不久,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開始。在大躍進時期,所有堂點都荒涼了,信徒大大減少;唯有漁溪教會有復興的氣象,聚會人數反而增加,於是我們又被選為打擊的目標。在我被捕前的一個多月,外面就有逼迫的風聲。有一天,我一個人在廚房裡煮飯,心裡忽然湧出一句話:“在主旨意裡雖苦猶甜。”隨後我就以此句為首句,寫了下麵一首詩:

一 在主旨意裡雖苦猶甜,

若是祂歡喜,不辭萬險;

在主旨意外一時通達,

離開祂的愛,怎蒙悅納?

二 在主旨意裡所行道路,

有時會經歷許多憂苦;

但這一切裡是帶祝福,

要使我得益,帶進豐富。

三 在主旨意裡我無揀選,

只憑祂心意將我修剪;

地樂雖日減天卻加添,

有祂的懷念我心何戀?

四 是主的旨意都樂跟從,

不是隨自己,隨主腳蹤;

若是祂許可讓我經過,

死河的寒波我亦不躲。

五 若是主旨意要我負架,

我也全歸依願出代價;

今日在祂前多受試煉,

他日見主面要換冠冕。

(“路中人之詩”二四首。)

這首詩歌預示,不久我就要進入長期的試煉中。

在我被捕的前一周,聖靈又感動我重溫“十字架的歸去路”那首詩,我感到主安排每個人的道路,不盡相同。有的弟兄主要他流血殉道,有的主只要他受些苦。主對我的旨意好像不是殉道而是受苦,所以我就將“十字架的歸去路”這首詩的第二節第二句“我願流血殉主道,不願偷生在斯土”,改為“我願為主多受苦,不願此生空空度”。結果這次打擊,我也只是為主多受幾年苦而已。

一九六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,我和鄭其忠弟兄同往福清縣城補辦漁溪聚會所的房契。走之前我們倆和鄭文球弟兄在聚會所的樓上同心禱告。那時,我聽出鄭文球弟兄的禱告很特別。他禱告說,“主啊,一九五六年那次教會受打擊的傷口,至今還未完全恢復,難道現在又要再面臨一次打擊麼?”原來他的靈裡早已經有逼迫再臨的感覺。

我和其忠弟兄到縣城後,住在張志光弟兄家。第二天,我們還在吃早餐的時候,三個公安人員來將我逮捕了。當手銬就要銬在我手上的時候,我記起衣袋裡還有一個奉獻包,寫好是獻給吳國寶弟兄的母親的(當時吳弟兄還在黑龍江服刑)。我趕緊將奉獻包交給志光弟兄轉交。這是我失去自由前作的最後一件事。

這一天,我是在福清城關被捕的,我不知道鄭文球弟兄在漁溪也被捕了,還以為他尚能留在教會裡餵養信徒。直到九月底國慶日前兩天,監獄開動員大會,將全監獄的犯人集中到操場,我才看見文球弟兄。那時我心裡難過,勝過我自己被捕。因為他受了六年苦,回家才一年,現在又遭苦難,實在令人傷痛!

我們倆被關在福清的舊看守所內,獄內的設備及衛生極差,一個號房一天只限用兩木盆的水,大家洗臉刷牙、洗碗筷、洗衣服、洗地板都用這一點的水。三餐的飯食也極粗陋,有時還吃不飽。沒有床鋪,犯人晚上都睡在地板上。我在這裡度過了一年零四個月的艱難生活。

我入獄的頭一個月,提審很經常,我的情緒也不安定。到了第二個月,我的情緒穩定下來了,我就開始寫詩歌。“主若今日接我去”是我此次入獄後寫的第一首詩,歌詞如下:

一 主若今日接我去,

我是何等何等的樂意,

脫下屬世的掛慮,

安息在主在主胸懷裡。

(副)每一憂,每一喜,

都是在主旨意裡,

我願能完全歸依,

在主裡面裡面享安息。

二 主若今日留我在,

讓受更重更重的苦害,

我也並不感悲哀,

願聽我主我主的安排。

三 過去一段人生路,

常經憂患憂患並痛苦,

若知一切出於主,

我就願意願意全順服。

四 此生旅程何時畢,

帳棚何時何時才收起?

不是憑我所定期,

乃憑我主我主的心意。

(調用詩歌三一九首“我無能力,我的主”;“路中人之詩”二六首。)

一九六四年一月底,我和文球弟兄同一車被解回漁溪公判。在車上我與他商量說,判七年以下不上訴,七年以上上訴。因我認為,我第一次被判一年,這一次被判七年就夠了。結果文球弟兄被判七年刑,我被判十年刑。當我回到監獄裡,一位姓薛的犯人問我判幾年。我說“十年”。他長歎了一口氣說,“人一生有幾個十年!”那時,我想到家中母老、妻弱、兒女幼,刑期又這麼長,心中十分難過!因此我寫下了“主,你知我心的痛苦”這一首頗能動人心弦的詩歌:

一 主,你知我心的痛苦,

求你前來安撫,

不然我是放聲欲哭,

難勝這樣重負。

二 十年長期遭受折磨,

不知如何度過?

你是深知我的軟弱,

求你將我扶托。

三 這條十架崎嶇窄路,

真是多有酸楚,

先經傷心流淚之穀,

後通歡樂天府。

四 橄欖壓榨才能成油,

葡萄入醡成酒,

主我為你已失所有,

于我複有何求?

五 渣滓何時才能煉淨,

烈火燒成精金,

把我雕成聖潔器皿,

彰顯神的性情?

六 這是神的奇妙計畫,

是神選上了我,

要我跟祂先經十架,

後登榮耀寶座。

七 因此我就帶著眼淚,

向神敬拜讚美,

甘受勞苦,自居卑微,

只以神為寶貴。

(調用詩歌一六八首“主耶穌,當我們想到”;“路中人之詩”三二首。)

這首淒惋的詩,後來安慰了許多受苦的人。

判刑後不久,主以舊約中神給雅各的一段應許安慰了我,神說,“我也與你同在,你無論往那裡去,我必保佑你,領你歸回這地,總不離棄你…。”(創二八15)我就據此寫下了“親愛的神給我寶貴應許”這首詩。

這一次法院判我十年刑,所定的罪狀有六項:一、一九五六年鄭文球弟兄第一次刑滿回來時,我請了一次愛筵,被說是拉攏他;二、一九六二年年關濟貧,我曾救濟了幾位受苦弟兄的家屬,被說是慰勞她們;三、我編寫了四十首經文短歌(複寫好尚未分送出去),被說成是反動詩歌;四、一九六三年我在漁溪和龍田兩地兩次施浸,共六十九人,當時施浸前曾報統戰部批准,完全是合法的,卻被說是發展教徒影響生產;五、我講過一句話,“高由召弟兄是一位忠心愛主的信徒”;六、我講過李春發弟兄為鄉里一個人趕鬼的事情。就是因為這些所謂的“罪狀”,我被判了十年徒刑。我上訴半年後,最後兩件“罪狀”被刪去,只剩下前四件,仍維持十年原判。

當我要被提去勞改隊服刑時,監獄准許我會見家人一次。會見時我的四個孩子站在那裡,只是呆呆的看著我;我的妻子面帶愁容也不知道說什麼好;我的一個妹妹(林郁珍)不忍我判了多年刑,要長期受苦,就把頭靠在獄內的牆上哭。還是我的老母親比較堅強,能用幾句主的話來安慰我。面對如此情景,我強忍住眼淚,對家裡人說,主既許可讓我們受苦,我們都要順服。希望你們要常常禱告,常常親近主,生死都要跟主,凡事信靠祂,以祂作為你們的幫助和安慰。

我在被關在縣看守所一年零四個月的時間裡,共寫了十幾首詩(“路中人之詩”第二十六至三十五首,另外兩首短歌編在他處)。“主若今日接我去”是我在入獄後寫的第一首詩,“若無復活就比眾人更可憐”是我入獄一周年之日寫的,也是我在福清獄中寫的最後一首詩歌。這一年多我的思想、感情都在這些詩歌中反映出來了。歌詞如下:

一 若無復活就比眾人更可憐,

主,我現在正受長期磨煉;

苦難得息,不知等何日何年?

求你笑臉要常向我顯現。

(副)主,你恩何寬,你愛何大!

為拯救世人你心熔化於十架。

二 主,你知我心中何等的悲涼,

因我身受多深多重創傷!

為你受迫離棄親人和家鄉,

除你以外我還有何戀想?

三 想你當日客西馬尼的孤單,

流淚獨禱在於黑夜漫漫;

你心傷碎汗如血點滴地上,

問父苦杯是否此時領嘗。

四 次日你就被人帶至受難山,

手足被釘身掛苦架何慘!

荊棘編成冕旒戴在你頭上,

肋受槍刺為人擔罪而亡。

五 此時太陽閉目掩面不忍看,

榮耀神子竟受世人摧殘;

死亡波濤無情把你全淹漫,

但你三日卻又復活升天。

六 你還應許不久要自天再來,

迎接聖徒離地與你同在;

我是何等切望早投入你懷,

使我長享你的密情厚愛。

七 因此,我就不再灰心和氣餒,

願聽你命把你十架來背;

我雖軟弱有你恩典相扶持,

未盡旅程就能靠你賓士。

(“路中人之詩”三五首。)

一九六四年十一月,鄭文球弟兄被送到建陽勞改場服刑,我被押送到永安磚瓦廠服刑。我到永安後,遇到永泰的陳傳光、鄭時習等五位弟兄(陳傳光弟兄此次也被判十年刑),他們見到我很歡喜。我來了,似乎增添了他們的力量,彼此得供應。

這裡的生活條件非常差,一間大房子住了三個中隊共三百多人,睡覺時一排睡一百多人,非常擁擠。勞動又很重,開頭我不會挑擔,只會扒土,幾個月後我也會挑一百多斤的土裝車了。我在永安兩年間,我的家屬曾來看過我兩次。第一次是我的妻子,她挑了一個幾十斤的擔子來永安,在永安下火車後,經過一個人的指引,走了半個鐘頭的路才到勞改隊見到我。第二次是我的妻子陪伴我年邁的母親同來看我,當時只能在工地上見面談話,而且還不到一小時她們就離開了。當時我想,我的妻子和母親遠道而來,看見我在勞改場服刑那樣勞累的情景,在回去的路上,她們的心情必定是何等沉痛!主啊,求你紀念並安慰為我傷心的親人!我今天拋妻別母,來此服刑,你知道全是為著你啊!

我在永安勞改場的兩年時間裡,只寫了四首詩:“主,我所行每一步”,“你要安靜,要知道我是神”,“主,我求你吸引我”,“回到心靈裡”。最後一首詩歌的末了四句是:“試煉久且重,惟祂知苦情,孤單勞倦中,惟祂慰我心。”這是我當時心境的真實寫照。

一九六六年,我和陳傳光等四位永泰的弟兄又被調到明溪勞改農場服刑。頭幾年,我被分配去牧放一群二十幾頭的牛。我們幾個犯人住在離隊部四華里的山溝裡,無論是酷暑寒冬,每天都要把一群牛趕到高山上去牧放,晚上再趕回來。有時我們還要滿山去找走失的牛,因此衣服常常被荊棘刮破。晚上我們睡在牛棚邊的一個小草屋裡,牛糞味撲鼻而來,蚊子又多。草屋的牆是用竹竿和草袋作的,屋頂鋪著稻草,下雨天屋頂漏水,晚上大家就不能睡,要拿著臉盆坐著接雨水。我們生活就是這樣的艱困。後來,我被調到農業組下田勞動。有一年冬天,天氣極冷,滿地結冰,我的雙腳被凍得好幾道裂口,流著血水,還要赤著腳下到爛泥田去開水渠。有一段時間,我被安排在廚房當伙夫,我蒸飯,另一個犯人煮菜,兩個人要煮一百多個犯人吃的飯菜,然而神也給了我智慧,能記住每個犯人的不同飯量分好米,一次也沒有出錯。最後兩年,我被安排作孵小雞、小鴨、小鵝的工作。靠神的恩典我的勞動成績都不錯。我在這邊遠山區將近七年的時間,生活艱苦,勞動緊張,真是備受人世的艱辛,但神也給了我夠用的恩典。

我初調到明溪勞改農場時,就寫了以下這首詩:

一 約束我的心,

常在神面前,

才能不放任,

操練敬虔;

使我能安靜,

使我少閑言,

更與主相親,

隨主向前。

(副)主,我需要你,主,

我需要你,

孤單勞倦中,

更需要你!

無你無喜樂,

無你無滿足,

你是我牧者,

是我幫助。

二 保守我的心,

要勝過一切,

才能蒙憐憫得神喜悅;

一生的果效,

是由心發出,

願它不缺少神的監護。

三 奉獻我的心,

給我所愛主,

讓祂的聖靈在我心府,

光照並運行,

不稍有攔阻,

使我能因信更加順服。

四 倒空我的心,

讓主來居住,

模成主榮形,

一切像主;

像祂的謙卑,

像祂的舍己,

甯自己損失叫人得益。

(調用詩歌三〇一首“哦,我要像你”;“路中人之詩”四〇首。)

接著我又寫了“主,我祈求你”那首大家所愛唱的詩。開頭我只寫了三節:

一 主,我祈求你,

使我的生命,

在你雕削裡,

合乎你心;

如金的精煉,

如蜜的甘甜,

如鷹的矯健,

高空飛旋。

二 主,我祈求你,

使我的生活,

與你更親密,

沒有軟弱;

如花發芬香,

如燈放光芒,

如杖扶持人,

添人力量。

三 主,我祈求你,

與你更合一,

使我在你裡,

常得恩力;

柔和又謙卑,

聖潔又公義,

儆醒常預備,

等候被提。

過了一個星期左右,一個幹部叫我去談話。他問我:“你還信耶穌沒有?”我說,“還信!”他說,“你改造這麼久竟然還信?”我說,“是的!”他的臉色和聲音就變起來,說,“聽說你信主的人不吃血,是麼?”我說,“是的!”他凶了起來,厲聲對我說,“看你不吃!我就要強迫你吃!”我回來以後,主的靈感動我補寫了以下兩節:

四 主,我祈求你,在此煎迫時,

你復活能力,

將我扶持;

使我真能夠,

面對風暴笑,

迎著困難走,

毫不動搖。

五 主,我祈求你,

在此磨煉中,

使我仍樂意,

向你盡忠;

不怕十架重,

不怕擊打凶,

緊隨你腳蹤,

直到路終。

後來我又補上了副歌:

主,我想慕你,

主,我想慕你,

漫漫長夜裡,

我想慕你!

惟你最佳美,

惟你最慈悲,

你在我心內,

是我安慰,

是我安慰!

這首歌(“路中人之詩”四一首)後來許多弟兄姊妹喜歡唱,並從中得到了供應。

我在明溪服刑的幾年中,只收到母親的一封信。她在信中提到兩句主的話,都對我很有幫助。一句是“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,我就默然不語”(詩三九9)。一句是“人的腳步,為耶和華所定”(箴二十24上)。這說明多年來我所受的苦,都經主的許可,且是祂所命定的,我不要不服,也不要掙扎;更應該相信,我如果是一個真正愛主的人,萬事對我必互相效力,使我能得屬靈的益處。

在勞改隊中,有時環境很險惡,壓力很重;有時工作較輕鬆,生活較為平順。但從屬靈的角度看,平順的環境反而使我們容易放鬆;壓力越重,越會把我們壓到神面前去。所以在我生活比較順適的一段時間中,我警覺起來,寫下了“安逸如果使我墮落”那一首詩:

一 安逸如果使我墮落,

我就甯揀勞煩;

輕鬆如果使我軟弱,

我就寧願挑重擔。

十架即使帶來痛苦,

我也樂為主負;

跟主即使多有難處,

主卻與我行一路。

(副)我心真願意,

尋求主歡喜,

不求自己一時利益,

但願遵行主旨意。

二 埃及財寶我寧不要,

我所要是主愛;

地上之樂我寧減少,

甘與主同受苦害。

難道患難、困苦、逼迫,

能使我離主愛?

就是再重擊打剝奪,

我仍不失主同在。

三 信心如果經過試驗,

就更顯為寶貴;

愛心如果彌久彌堅,

就可從主多得慰。

前面路程不知多遠,

我只靠主前行;

領受職事不知多艱,

我只相信主憐憫。

四 你若要進神的國度,

就要經歷艱難,

跑那我們當跑的路,

打好那美好的仗。

你若要得生命冠冕,

就要至死忠心,

雖遇危難仍要向前,

為主不愛惜性命。

(“路中人之詩”四三首。)

到我服刑滿五年之日(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三日),我又寫了一首詩“我所行的道路”,歌詞如下:

一 我所行的道路,

何等孤苦!

愁雲迷霧四布,

進入幽谷。

這事若出於主,

我就默然順服,

我就默然順服,

默然順服。

二 我所負的十架,

何等沉重!

多受剝奪擊打,

靈裡傷痛!

但要跟主腳蹤,

就要向主盡忠,

就要向主盡忠,

向主盡忠。

三 五年時間非短,

才過一半,

飽經雨露風霜,

備曆艱難。

但我心裡清楚,

所受盡是為主,

所受盡是為主,

盡是為主。

(“五年時間非短,才過一半,”出獄後改為“受苦年月未滿,烏雲未散,”)

四 前面路程尚長,

我心想望天上美好家鄉,

再無悲傷,

再無別離辛酸,

永遠與主為伴,

永遠與主為伴,

與主為伴。

五 現今我所等待,

就是主來,

讓我早投主懷,

長享主愛。

那時再無苦害,

只有頌贊敬拜,

只有頌贊敬拜,

頌贊敬拜。

(調用詩歌四五三首“與你更親,我神”;“路中人之詩”四七首。)

這首詩在我得釋放前就由獄中流傳出去,好多弟兄姊妹唱它並得了供應。福州一位八十餘歲的老姊妹詠唱此詩時深受感動。她得知我尚在獄中受苦,就很有負擔經常為我禱告。

在我刑期將滿六年的一個冬天,勞改隊舉行一年一次的冬訓評比,與我一同受苦的一位弟兄,刑期將滿。幹部問他說,“你是否還信耶穌?”他說,“還信。”幹部就說,“那你還沒有改造好,就是期滿也不會放你回去。你若想回家,就要批判你的信仰,表示不再信了。”這位弟兄覺得服刑太苦,回家心切,就勉強答應,在大會上批判信仰。另一位被判十年刑的周弟兄,因他平時好與同犯為信仰的問題辯論,被認為思想頑固,於是被提到大會上批鬥。那幾天晚上幹部指定我一定要參加大會。在這次大會上,一個弟兄批判了信仰,另一個弟兄被批鬥,我面臨著嚴峻的考驗。在聖靈的感動下,我寫出了“性命都願為主舍”這首頗有氣魄的詩:

一 性命都願為主舍,

豈怕小小擊打?

就是再重的剝奪,

再多淩辱壓榨,

為主我都甘忍受,

毫不畏懼擔憂,

因主寶血為我流,

洗淨我眾愆尤。

二 我心願常向十架,

向著髑髏死地,

福樂名利全丟下,

不再憐惜自己。

若是主要帶領我,

進入深水烈火,

我也一定不閃躲,

靠主恩典度過。

三 久在屬靈的沙場,

怎能沒有創傷?

撒但攻擊雖兇狂,

有主親為抵擋。

我今所有的盼望,

是在救主身上,

願能早投祂胸膛,

得息勞碌流蕩。

四 主,我前面的路途,

不知是甘是苦?

我只聽憑你擺佈,

不論苦樂禍福。

但願你話快實現,

你來不再遲延,

我心就免再受煎,

愁容變為笑臉。

五 每次艱難和風險,

都見主恩彰顯,

使我信心不稍減,

更加舉目望天,

願我今後能謹慎,

謙卑安靜主前,

常常禱告常儆醒,

度日更加敬虔。

(副)我豈能背棄主?

我豈可離窄路?

因主大愛催促,

我願忠心受苦!

(調用詩歌三五三首“從前我亦曾熱心”;“路中人之詩”四九首。)

我寫完此詩後,一個人於刺骨寒風的夜晚獨自走在牛欄與隊部往返的山路中,邊唱邊走,增添我不少的力量。批鬥大會結束,我得蒙保守,主把我從這一場驚濤駭浪的鬥爭中帶領過去了。

到我服刑滿七年之日(一九七〇年七月二十三日),我又寫了下麵這一首詩:

一 主所要我學習的功課,

我學好否?我學好否?

寶貴時日不可空度過,

在此磨煉時候。

信靠、順服,患難中忍耐,

苦中喜樂、讚美與敬拜,

平穩安靜,安息在主懷,

靜享神的同在。

二 主所要我奔跑的道路,

我跑完否?我跑完否?

背起十架緊跟主腳步,

不敢稍有停留。

路上雖多荊棘和險阻,

山高水深時感跋涉苦,

但我仍然前進不後顧,

跑那當跑的路。

三 主所要我遵守的真道,

我守住否?我守住否?

我以認識基督為至寶,

祂的恩典深厚。

持守主道是要出代價,

有時還要經受人擊打,

但我依然謹守不稍差,

直到我回天家。

四 主所託付給我的職事,

我忠心否?我忠心否?

我願能有堅定的心志,

事奉直到永久。

傳揚福音引人歸耶穌,

勉勵信徒行走主道路,

並用詩歌傾吐我思慕,

讚美稱頌我主。

(調用詩歌七二五首;“路中人之詩”五五首。)

在明溪的七年間,我的家屬和福清的弟兄姊妹再無一人來看望我。直到我十年刑期將滿,才有一位在明溪上山下鄉的廈門籍青年姊妹,拿了一包一斤左右的水果糖送給我,說這是鼓浪嶼的徐國維弟兄托她捎來送給我的。我收到這包水果糖後大為感動,實在捨不得吃。在我受苦那麼長的十年時間裡,只有這一次收到弟兄的愛心,因此彌足珍貴!

我離家在外服刑,究竟會不會思念家裡的親人呢?我的答覆是肯定的,這也正是我在受苦中最感痛苦的一件事。在我第一次受苦所寫的詩歌中,就有“兒女親情何等難排”、“兒女的柔情盼能忘得乾淨”等句。在這次離家更長的時間裡,我的思家之心更切。因此在我所寫的“不憑眼見憑信心”那首詩裡,原本就有“最是使我心難堪,兒女親情剪不斷:今既生遭別離慘,不知何日才得歸回”這麼1。陳恪三老弟兄讀到這一首詩時,寫道:“我哭了!我哭了!”後來我記起主的話說,“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”(太十37下)我就覺得一個事奉神的人不能沒有親情,也不能不愛自己的兒女,只是愛任何人不能超過愛我們的主;人的親情也必須受對付,不然就不能更專一的跟隨主。到了一九七三年的上半年,就是我的刑期只剩下半年的時候,我常常在夜裡夢見我回到家裡和親人在一起,等到醒來時,才發現自己仍然身在勞改隊,心情十分惆悵!有一次我夢見我回到家裡,甚至在夢中對自己說,“這一回肯定不是夢,真的回家了!”等我醒來時發現還是夢,我的心裡真是何等的失望!我所剩的刑期越短,思念家鄉盼望與親人團聚之心更切。我想,這也是人之常情罷!

一九七三年七月,我和永泰的兩位弟兄十年的刑期雖都屆滿,但卻未被立即釋放,因為勞改隊每一季度要對刑滿犯人辦一次學習班,所以我們到十月才能辦出監手續。那時有傳言說,勞改隊要留我作孵小雞、小鴨的工作。我相當擔心,迫切為此禱告。但主很快給我一首詩歌:“神的應許不能廢去,句句都是堅定;信心從來不用憑據,因神言出必行。天地雖能被焚燒,小山大山雖傾倒,但那相信主的人,必見主話得成。”這首詩給了我安慰。最後他們還是讓我出獄,這應驗了神使我“平平安安回到父家”的應許,我真要感謝讚美祂!

一九七三年十月五日,我和永泰的兩個弟兄一起出獄,我們先乘汽車到三明,再由三明乘火車到福州。當我挑著一擔行李走出火車站的時候,我的兒子克聖來接我,他伸手把我的擔子接過去,我竟驚訝的問:“你是什麼人?”十年前我入獄的時候,他才十八、九歲;一九七三年我出獄時,他快要三十歲了,我自然認不得他了!我在福州我的兩個妹妹家逗留兩天,和福州的弟兄姊妹見了面,談了些教會的事。十月九日我到福清縣公安局報到,十日才回到漁溪家裡。當時看見我的妻子,這十年來忍辱負重歷盡艱辛,瘦得皮包骨頭,我不禁黯然心傷!

這十年中,我在勞改場參加勞動,很少接見家人,所以我的衣服穿得很破爛,補了又補。到我刑滿出監時,我覺得有兩件衣褲雖然很破,穿著卻很暖和,捨不得丟掉,想縫補一下再穿,就把它帶回來了。但回來後不用再穿了,就丟在樓上的角落裡,想不到弟兄姊妹看見這兩件破衣褲,卻很受感動,甚至流下淚來。因為它感動了許多人,我就將它保存起來,作為為主受苦的紀念物。

我這次入獄前後共十年零七十五天,是我受苦時間最長,試煉最重的一次。但主的恩典也把我帶過來了。奇妙的是,入獄前我患有肺病,晚上經常盜汗,在家我還要打針吃藥;可是入獄第十年,有一次監獄裡安排我去照X光檢查身體,卻發現我的肺部已經鈣化痊癒了,這真是神奇妙的醫治!如果不蒙神的醫治,我怎能擔得起那麼苦重的勞動?主實在特別看顧了我,扶持了我!

在這十年多的時間裡,我共寫了三十七首詩歌(見“路中人之詩”二十六至六〇首,另外兩首短詩編在附錄中)。我在縣看守所的一年四個月裡寫了十二首。“主若今日接我去,我是何等何等的樂意”是進監後寫的第一首詩。“若無復活就比眾人更可憐”是我入監滿一周年之日寫的。在永安磚瓦廠服刑的兩年中,我只寫了四首詩。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三調至明溪勞改場服刑,我共寫了二十一首詩。其中“我所行的道路”是我受苦滿五周年之日寫的。“主所要我學習的功課”是我受苦滿七年之日寫的。“你若不把十架背負”是我受苦十年中最後寫的一首詩。原詞如下:

一 你若不把十架背負,

怎能進入國度?

你若不肯走主道路,

怎想得主祝福?

你若不肯與主同苦,

怎能同榮在天?

你若不肯跟主腳步,

怎能手接冠冕?

二 麥子若不落地死了,

怎能長出新苗?

肉體若不狠狠釘掉,

靈命怎能高超?

瓦器如果沒有摔毀,

人就難見寶貝;

玉瓶如果沒有打碎,

人就難聞香味。

三 橄欖如果不經壓榨,

它就不能成油;

葡萄如果不投入醡,

它就不能變酒;

精金如果不經烈火,

渣滓怎能煉淨?

器皿如果不經雕琢,

怎能合乎主用?

四 因此我需主的鞭錘,

過於主的笑臉,

使我這己更被破碎,

讓主生命彰顯。

主啊,我今願獻所有,

願失此生自由,

不貪福樂不計苦憂,

你外我無所求。

(調用詩歌七五六首“我王必定快要再臨”;“路中人之詩”六〇首。)

但是我在患難中,最喜歡並最常唱的,卻是下面一首詩,因它表達了我在受苦中對主真實地思想和感情:

一 主,你知我道路

是多麼坎坷,

主,你知我經歷多少風波,

主,你知我心中

愁苦有幾多,

主,你知我所流眼淚成河!

(副)恩主耶穌,

你是我的親愛主,

除你以外有誰能給我幫助,

有誰能慰我孤獨!

二 主,唯有你

才能擔當我重擔,

主,唯有你能體恤我艱難,

主,唯有你

孤單之時為我伴,

主,唯有你能止息我悲歎。

三 主,你之外

誰能醫治我創傷?

主,你之外誰能息我流蕩?

主,你之外

誰能溫慰我心房?

主,你之外軟弱誰能體諒?

四 主,惟你能

暗夜為我指方向,

主,惟你能霧海導我前航,

主,惟你能

使我疲乏變壯強,

主,惟你能使我苦中歌唱。

五 主,我有你

就有喜樂和盼望,

主,我有你就有生命力量,

主,我有你

行路也就有光亮,

主,我有你憂愁可變歡暢。

六 主,我願意

不向世界再流連,

主,我願意更加舉目望天,

主,我願意

謙卑俯伏你腳前,

讓你愛手揩拭我的淚眼。

七 主,我祈求

你的應許快應驗,

主,我祈求你來不要再延!

主,我祈求

你的榮耀就顯現,

讓我能親赴你羔羊婚筵。

(調用詩歌七六〇首“自從當年橄欖山前一別離”;“路中人之詩”五〇首。)

“用我的詩歌,向著我所愛主”是我一九六八年在明溪勞改場寫的,也是我喜愛並常唱的一首詩,因它唱出了我的心聲,也唱出了我對主的思念。表示我既願意走窄路,又相信主要帶領我由此路通國度。這首詩歌的詞如下:

一 用我的詩歌,

向著我所愛主,

唱出我心聲,

也唱出我愁楚。

年來所行路,

是備嘗人世苦,

除了主以外,

還有誰可傾訴?

二 用我的詩歌,

向著我所愛主,

獻上我讚美,

也傾吐我思慕。

雖然所行路,

是淒酸多雲霧,

但主手領我,

仍前進不後顧。

三 用我的詩歌,

向著我所愛主,

表示我願意,

一直走此窄路。

雖然所飲杯,

是與主同受苦,

我亦無怨言,

我亦樂意順服。

四 用我的詩歌,

向著我所愛主,

唱這十架路,

是我唯一歸途。

雖然所經過,

是傷心流淚穀,

但主卻領我,

由此路通國度。

(“路中人之詩”四五首。)

詩的曲是天津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弟兄配的,很能唱出詩歌的靈,好多弟兄姊妹都由這首詩得到了供應。平潭縣的一位姊妹告訴我說,有一次有個安徽籍的青年人到她家門口賣唱,有人剛好手中有這首詩歌,就叫他彈。他彈了一遍,又細讀詩歌的詞,感動得大哭起來,因為他流落他鄉,賣唱為生,多年所行路,也真是備嘗人世苦楚。姊妹趁此就向他傳主的福音,並帶他禱告。這位賣唱人很誠懇的跟著禱告,接受了耶穌作主,得到了寶貴的救恩。

在這十年艱苦的歲月中,我經歷了種種磨難,換來了這三十五首詩歌留給教會,也算是沒有虛度年日。我所寫的詩歌背景“苦難壓出的心聲”中,對這十年在獄中的情形就有更為詳盡的描述。